法律分析:工程索赔分类:(一)索赔目的分类: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答案】:A,B,E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工程索赔的分类。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和其他索赔。
法律分析:工程索赔的分类主要有: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答案】:A、B 工程索赔的种类主要有:①按索赔事件的影响分类,有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终止索赔、其他索赔;②按索赔要求分类,有工期索赔、费用索赔;③按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分类,有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
【答案】:A,C,E 【答案】ACE(参见教材P239)【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价款调整。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工程索赔分为:①工程延误索赔;②加速施工索赔;③工程变更索赔;④合同终止的索赔;⑤不可预见的不利条件索赔;⑥不可抗力事件的索赔;⑦其他索赔。选项B、D属于按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的划分。
【答案】:C、D、E 本题考查的是索赔费用管理。工程索赔可分为工程延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其他索赔。A属于按索赔的目的分类;B属于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1、工程惯例主要参考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相关施工规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2、【答案】:B 2021教材P331/ 2020教材P330 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组成。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包括: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3、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由于甲方原因停工的乙方可以依法索赔,双方可以经协商一致签订索赔协议书,其内容应当包括:甲方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补偿原则,停工的具体日期,停工的原因,工地看护费用计算,临时设施费的补偿,剩余材料(半成品)费用,计算周转材料停止补偿,施工机械停职补偿。
5、业主与施工单位对某工程建设项目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则人工窝工费和机械的停工费可按工日费和台班费的50%结算支付。业主还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合同,合同中规定监理工程师可直接签证、批准5天以内的工期延期和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单项费用索赔。
1、合同错误引起的索赔,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因发包人提出工程延期,加速或工程终止的合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承包人的利益受损而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
2、法律分析:人工费:指列入概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
3、保修责任:第四十一条指出,如果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承担保修义务,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4、工程索赔的分类: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工程索赔款包括人工费,比如增加工作量的,计算增加部分人工费,发生窝工事件的,计算窝工费;机械费,例如增加工作时,计算台班费,窝工时,按机械设备的折旧或租赁费进行索赔;除此之外,还包括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及利息、分包费,如果工程内容变更或增加时,可以就规费税金进行索赔。
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
按合同类型索赔可以分为: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赔;合伙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和其他合同索赔等。按索赔要求分类。按索赔要求可以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按索赔起因分类。按索赔起因索赔可以分为:建设单位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索赔等。
工程索赔的范围包括: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业主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由于业主和工程师方面的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
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1、工期延误反索赔:指工期延误属于施工单位责任时,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索赔,即由施工单位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施工缺陷索赔:指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规程的要求,或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在保修期未满以前未完成应该负责补修的工程时,建设单位有权向施I单位追究责任。
2、索赔是工程施工中经常发生的现象,通常把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为了取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要求称为“施工索赔”,但施工索赔具有费用较大、出现频率较高、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等特点,必须具有足够的依据,才能获得索赔。必须清晰施工索赔的分类按照干扰事件分类。
3、法律分析:建设工程索赔的操作步骤有:承包商递交索赔意向书。承包商继续施工,同时准备索赔材料。提交索赔文件。工程师审核索赔文件。工程师作出处理决定。业主审查索赔处理。承包商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决定。
1、法律分析: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停工可以索赔。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工属于业主责任可以索赔工期,但是费用不能索赔。
2、法律分析:当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时,可以寻求索赔。若停工由业主的责任造成,承包商有权索赔工期,但通常情况下无法索赔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该方可能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程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应由双方按照一定方式分担。具体而言,工程本身的损害、第三人因工程原因遭受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施工场地内用于施工的材料和设备的损害,应由发包人承担。